
近日,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紧急情况及时撤人专项学习,同步完成出现事故征兆紧急撤人应急处置权授权书签订工作。由矿长赋予值班调度员、所有现场作业人员、井下带(跟)班值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瓦斯检查员、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权利。出现紧急情形之一的,无需请示报告,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根据情况有序撤至地面无需请示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然后再按上报流程逐级报告。
一是精心组织专项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险情判定标准、灾害上报时限、各类事故征兆识别、撤人指令下达流程、现场紧急撤人权限等内容,明确瓦斯异常、透水预兆、顶板险情、井下火灾等各类必须立即停产撤人情形,熟知各岗位撤人权责。
二是规范开展授权书签订。对照文件要求,相关岗位《紧急撤人应急处置权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撤人触发条件、免责条款及相关责任。坚持一人一书、岗前签订,经本人研读条款签字,所有授权资料由调度指挥中心统一建档留存。
通过此次专项学习和责任签订,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练掌握了紧急撤人工作标准和处置程序,明晰了岗位权责。下一步,调度指挥中心将把紧急撤人规定融入日常值班管理、常态化业务学习和应急模拟演练,严格执行 “有征兆必研判、有险情必报告、出现事故征兆立即撤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调度指挥中枢作用,全力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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