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矿印发了《太平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该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水害事故预防机制,最大限度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并且赋予了调度员在矿井出现重大水患,情况危急时,在第一时间下达现场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利用学习时间对该制度进行了逐条分析和学习,并重点学习了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时的撤人程序。当调度员接到井下水情报告后,应立即按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程序进行报告,调度员应根据水情作出判断,确定水患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并行使应急指挥权,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立即扩充到安全地点或升井,并及时将事态进展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撤退过程中,调度员要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密切关注人员撤退情况,并保持与中央泵房及其他排水泵房、各区队跟班副区长联系,人员全部升井后,再与灯房共同核对人数。
矿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吴士坤要求,调度员要认真学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熟知停产撤人程序,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反应,迅速做出相应处理,最大限度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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