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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三工区组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十不准”》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7-03-14

    近期,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济宁市煤炭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十不准”》,采煤三工区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文件指示精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党支部书记李丙水在学习中对职工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照证件有效期限和具体工种做好培训工作,未经培训作业,严禁上岗,工区职工必须服从工区安排,及时参加相关工种的培训;二是要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正视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三是要积极认真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王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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