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展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风采,宣传和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增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荣誉感,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矿党政领导班子同意,为2013年度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拍摄照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太平煤矿2013年度部分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包括:先进工区、先进科室、金牌班组、银牌班组、先进党支部,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生产标兵、管理标兵、技术标兵、金牌班长、银牌班长、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通讯报道员。
二、时间
2014年1月17日到20日。
三、地点
行政办公楼5楼宣传科。
四、要求
1、穿着矿统一配发的西装(上身)和白衬衣,打领带。
2、携带矿颁发的奖牌、荣誉证书、绶带、红花。
3、先进集体原则上为全体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全体拍照的,可以部分代表拍照。
五、其他
各单位务必通知需要照相的职工本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拍照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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