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近日,太平煤矿印发《关于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打好“组合拳”,整治“节日病”,确保过节不“失节”。通知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腐败,节日期间切实做到:
(一)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二)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
(三)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活动;
(四)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六)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八)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九)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十)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
(十一)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二)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十三)严禁值班值守期间饮酒、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外出一律按规定请假。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党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文明过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分管领域人员管理和监督。坚持主动作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做安全、廉洁、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三、保持高压态势,从严监督执纪
矿纪委、纪检监察室和纪律检查小组要对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落实廉洁过节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予以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米怀彬 蔡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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