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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太平煤矿发布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12-18


我矿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应急预案评估结论,本次修订严格按照预案编制流程,组织了修订完善。


一是为保障修订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通过收集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矿井周边的地质水文、交通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条件、设备装置及地方政府和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等资料,为修订预案提供了依据和技术支撑;三是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根据事故类型包含重大风险9项(分别为井下火灾事故、水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提升运输事故、供电事故、主通风机事故、瓦斯事故、爆破事故、灾害性天气事故)、较大风险4项、一般风险10项、低风险1项;四是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了我矿以及周边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本次应急资源调查从人、财、物、装备 4 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和走访,通过现场查看并结合矿井历次应急演练情况认定,应急资源能够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五是依据事故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矿井组织管理体系、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应急处置处理权限和能力,清晰界定了我矿事故响应分级标准、相应层级的应急处置措施,确定了事故信息报告、响应分级与启动、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方面的内容,落实了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六是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程序,模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过程(以矿井水害事故为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桌面推演,有效的验证了预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满足矿井应急救援需要。


预案修订后,已呈报矿业公司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我矿预案基本要素完整、组织体系合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针对性明确、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合理、预案衔接性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要求。


12月9日,外聘专家组对太平煤矿预案评审时,提出了6 条整改意见,经审查,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等要求,同意公布实施。


12月14日经矿长批准正式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预案》发布后,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强化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矿井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矿井安全生产防线。(薄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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