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平煤矿被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授予2022年度“济宁市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至此,太平煤矿已连续4年被评为“济宁市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先进单位。近年来,太平煤矿严格执行《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一、为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太平煤矿制定并出台了《统计管理办法》,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统计资料报送和管理方法。
二、设有省级档案室,统一存放统计资料,规范了统计档案管理工作。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综合统计机构,归口企业管理科管理,矿主要领导负责对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配备中级经济职称的统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矿的综合统计工作。
太平煤矿今后将与时俱进,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进程,保障统计工作的高效、顺利地开展。(侯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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