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宁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2月1日,太平煤矿组织召开“本质安全型”矿井工作例会,对前期开展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落实、落地。按照“本质安全型”《检查手册》执行说明,加强现场抽查、检查和考核,组织单位及时将检查问题反馈,责任单位及时将问题落实整改,闭环管理。逐步形成“点线面结合,立体化管理”的工作模式。
二是系统梳理内页资料。要系统梳理、查缺补漏,根据评分标准和相关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并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找准煤矿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并加以整改,不断推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促进矿井在安全文化、组织管理、工作考评、全员管理、精准培训、过程管控、装备保障和现场隐患整治等方面全面提升,提高煤矿本质保安能力。(袁洪纳 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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