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煤矿开展对全矿在岗职工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的摸底排查工作。
自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以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部分夫妻响应国家号召选择生育二胎,原享有的国家奖扶政策随即废止,此部分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效。我矿部分女职工的计生关系不在本单位管理,同时符合条件的男单职工计生动态信息掌握不详,故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往年上报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数据均不再具有参考价值。
矿党群办为积极做好此项工作,适时下发通知,要求以支部或科室为单位上报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信息,凡计生关系不在太平镇计生办管理的职工,需到女方计生关系所在地开具人口基础信息卡。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8周岁止,每人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2022年的发放范围为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至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参照该起止时间按照第二个孩子的出生日期进行推算。
截至目前共收到近五十余名职工的上报材料。(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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