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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高应急处置 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太平煤矿签订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令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5-3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依据山东省能源局《关于授予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的通知》(鲁煤安调〔2016〕74号)精神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矿长授予带(跟)班人员、调度员、副区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斯检查员、现场作业人员在井下工作现场发现下列险情之一时,有权停止作业及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作业现场按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矿长及上级部门汇报。


太平煤矿矿长授予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要求调度员在正确行使十项应急处置权时,各单位必须服从调度员指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因我矿机构调整,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完善内业资料,调度指挥中心对调整人员进行梳理完善,共60余人签订了遇险处置权和紧急避险权授权令,《煤矿调度人员十项应急处置权》授权令规定,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时,调度员及时下达调度指令,组织处置:按规定分级汇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班职守,并做好事故信息报告、现场处置情况等记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及时按要求下达调度指令,跟踪落实整改。煤矿调度人员在接到险情和事故报警后,如威胁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时,应在第一时间下达撤人指令并通知到有关人员。 授权令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及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好日常调度协调工作,随时掌握生产现场情况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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