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精神要求,结合矿井工作实际,太平煤矿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工作。
一是矿安全生产“晨会”制度。由矿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各单位负责人及调度值班人员参加。汇报前一天安全生产状况、当天安全生产重点注意事项、值班人员值班情况及各单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事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事项。
二是科室“晨会”制度。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召开,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矿安全生产“晨会”生产安排,布置当天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是班组“晨会”制度。由采掘、辅助工区各值班人员按班次组织召开。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安排,通报上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详细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组织开展好教育培训,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分析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检查与会人员当日工作状态,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结合当天工作任务,要求全体职工做安全宣誓并对当班任务、安全责任、作业行为做出安全承诺。(沙志刚 袁洪纳)
© 2013-202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版权所有 地址:邹城市太平镇 邮政编码:273517 电话:0537-5462009
传真:0537-5462088 投稿信箱:tpmkxck@126.com 鲁ICP备14002857号 鲁公网安备37088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