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公布,并将于2021年9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和贯彻实施,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太平煤矿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为切实做好宣贯工作,太平煤矿结合新下发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制定了专项学习宣贯方案,成立了由矿长任组长学习宣贯领导小组,明确了五项推进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在全矿范围内掀起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热潮,营造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是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工区利用班前会进行集中学习,科室每天下3:00-4:00进行集中学习,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进行自学。
四是强化效果检验。学习结束后,矿将针对学习内容进行闭卷考核,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根据管理制度进行追责。
五是进行自查自改。要求各单位对照学习内容,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隐患,由矿统一协调解决,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六是完善配套制度。在认真学习实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的基础上,针对确立的新制度、新内容、新罚则,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矿井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并及时编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汇编》,健全矿井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赵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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