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每12个月进行1次脱钩试验。根据试验周期,太平煤矿于近日对西罐笼进行了脱钩和不脱钩试验。
12月11日中午11点40分,运转工区请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后,副井罐笼开始停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工区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监督要求下,按照试验作业程序,首先对副井西罐笼防坠器进行了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然后对西罐笼防坠器进行了空载和重载下的脱钩试验。通过检查和现场测量降落高度,防坠器脱钩、不脱钩试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355-2005《矿用防坠器技术条件》检测项目标准要求,试验结论为合格。
下午14点40分,副井提升机试钩运转正常。该矿副井罐笼防坠器脱钩、不脱钩试验按期进行试验,确保了提升机安全设施正常完好。(王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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