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太平煤矿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明确宣传目标。迅速将集团公司及上级文件上传到矿钉钉及OA办公平台,并及时制定下发学习通知,就学习时间、范围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加强宣传发动。利用矿电子屏、宣传栏、制作宣传条幅并通过微信群、QQ群广泛宣传《宪法》内容及宪法对我们每个人的重大影响,加强对宪法宣传的重大意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活动情况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周”宣传舆论氛围。
重视学习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班前会等带领职工分批次、分班组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学习《宪法》内容及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层次领会法律内涵,结合岗位实际和2019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并号召全矿干部职工层层传达、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行动落实到位。
强化学习实效。为确保学习活动的实效性,各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并形成学习总结,确保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引导全体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从而打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环境。
该项活动的开展,在广大职工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使广大职工充分了解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对宪法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树立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增强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侯祥龙)
© 2013-202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版权所有 地址:邹城市太平镇 邮政编码:273517 电话:0537-5462009
传真:0537-5462088 投稿信箱:tpmkxck@126.com 鲁ICP备14002857号 鲁公网安备37088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