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太平煤矿党群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戴党员徽章 树先锋形象”主题党日活动,纪委副书记、政工科科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兼党群党支部书记袁学访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职工群众参加。
袁学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济组办字[2017]5号)《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通知》(鲁泰党字[2019]4号)等文件精神,再次深刻了解佩戴党员徽章的要求、标准、方式等,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共产党员佩戴党徽的具体要求。随后,各党员严格按照党徽佩戴标准相互进行了整理。
袁学访要求,要正确规范佩戴党员徽章,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在各项活动中、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大家纷纷表示,以此次佩戴党徽活动为契机,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入党初心,立足本职工作,勇于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充分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形象,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志在各自岗位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孔祥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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