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平煤矿工会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军烈属优抚工作的通知》,划定救助范围、明确救助标准、规范救助流程,不断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军烈属优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持续深化“送温暖”工程成为摆在矿党政工面前的重要任务。为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心关怀关爱困难职工群体,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让困难职工都能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巩固拓展和谐企业创建成果,根据市总工会、集团公司工会安排部署和《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会办【2018】70号)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借鉴兄弟单位做法,参照往年标准,矿工会就做好春节期间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及军烈属优抚工作专门下发通知,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划定救助范围。工亡职工家庭、工残职工家庭、因本人患重大恶性疾病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恶性疾病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年内发生天灾人祸(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负担沉重生活长期贫困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18年济宁市任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0元/人)、现役军人家庭及烈属家庭均在救助优抚之列。
二是明确救助标准。工亡职工家庭,区分工亡时间、家庭其他成员人均收入等家庭状况,每户1000—2000元;工残职工家庭,区分工残时间、工残等级、劳动能力、人均收入等家庭状况,每户1000--2000元;因本人患重大恶性疾病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区分困难程度、收入情况等每户救助500—1500元(需提供本人年内发生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相关证明);因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恶性疾病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区分困难程度每户救助500--1500元(需提供直系亲属年内发生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相关证明);因年内发生天灾人祸(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区分困难程度每户救助500--1500元;职工因病亡故,家属家庭负担沉重,生活长期贫困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18年济宁市任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20元/人),每户救助300元;现役军人家庭及烈属家庭,每户优抚500元。
三是规范救助流程。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基层工会分会主席要做好摸底统计、救助对象申报工作,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深入了解,做到“四清”,即家庭情况清、思想状况清、困难原因清、生活需求清,并认真填报《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报工会办公室。要求工亡工残等困难职工家庭成员须撰写书面申请或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并将纸质版报工会办公室。(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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