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济宁市煤炭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太平煤矿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并在全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继续按照《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泰太发[2018]168号)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鲁泰太发[2018]185号)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台账,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控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我矿正处于决战四季度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危机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严抓严管,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三是齐抓共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和责任划分要求,每月对责任范围内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形式可采取全覆盖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要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自查自改工作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双防机制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袁洪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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