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7-23
为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的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通知》有关规定,太平煤矿结合实际,经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太平煤矿防暑降温费标准按山东省最高标准执行,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近年来,太平煤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取多项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全力做好高温天气职工的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了矿领导对广大职工的深切关心和爱护,保障了企业生产安全和职工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步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