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完成副井罐笼非脱钩试验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7-06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15条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半年进行一次非脱钩试验。根据我矿副井罐笼实际试验周期,太平煤矿于7月5日对副井罐笼进行不脱钩试验。
为确保试验期间的安全,运转工区提前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了专门的安全培训,工区指定了专门安全负责人盯靠在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佩带等各项要求,并配备了绞车房、信号工和试验工作人员之间的直通电话,确保非脱钩试验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不脱钩试验顺利完成。
通过试验,太平煤矿副井罐笼防坠器动作时间、速度制动力矩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安全要求,确保了副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