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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煤矿全面完成《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8-02-26

    2月25日,太平煤矿完成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目标责任状》签订工作。

    为确保2018年度安全和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的防范矿井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依据集团与矿签订的201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太平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太平煤矿开展了《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共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在太平煤矿四届四次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党政负责人汤保民与各分管副矿长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第二部分为各区队科室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与分管副矿长以及各区队科室副职、班组长、职工与各区队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目标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双方、责任目标及责任期限,对签订人需要完成的责任范围及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描述,以及通过《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全员业绩考核办法》对签订人进行量化考核。

    《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对进一步推进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实现太平煤矿到年底前的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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