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顺利完成副井罐笼防坠器不脱钩实验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7-10
为确保副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15条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实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实验,运转工区决定于七月份进行不脱钩实验。
为确保不脱钩实验期间的安全,运转工区提前编制出详细的不脱钩实验安全技术措施,由工区技术员王福立带领参加不脱钩实验的机修工进行学习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于7月8日日检期间进行该项工作。针对此项工作,工区指定了专门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佩带等各项要求,并配备了三方直通电话,机修工随时与信号工、绞车司机保持电话畅通,机电科安排工作人员与运转工区值班领导紧靠现场,监督指导。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不脱钩实验顺利完成。
通过实验,副井罐笼防坠器动作时间、速度制动力矩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安全要求,为矿副井提升系统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