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积极开展新《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宣贯活动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5-19
为充分发挥新《煤矿安全规程》作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提升矿井安全保障水平,太平煤矿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济宁市煤炭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和集团公司要求,于2016年5月17日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在全矿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活动。旨在通过《规程》学习宣贯,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切实做到学《规程》、用《规程》、守《规程》,提升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同时,通过严格按照《规程》对标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新《煤矿安全规程》于 2015年12月22日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订,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煤矿事故教训,体现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体现了我国煤矿先进生产力水平和科技装备发展的最新成果,体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规程》由四编增加到六编,由751条精简为721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提出了五个严格:一是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采强度;二是严格矿井通风要求;三是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四是严格小型煤矿供电线路的要求;五是严格使用专用瓦斯巷。对照以上重大变化,太平煤矿宣贯活动从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营造氛围、宣贯培训、集中考试、对照实施四个阶段。
其中,宣贯培训阶段将分为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两个层次进行,利用外出学习、岗前培训、班前会等形式的学习培训,达到每名职工和干部熟背熟记的目的。集中考试阶段将分为一般职工、副总以下管理人员、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及科(区)长、班组长抽考四个层次进行,分别参加矿、集团公司、济宁市煤炭局组织的各级别集中考试。(沙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