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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项措施 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5-12-29


    今年来,太平煤矿通过落实三项措施,不断提高安监员现场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坚持安监员“三必查”工作法,即:一严查安全不放心人,发现危险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二严查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行为;三严查职工违章作业行为,提升现场安全监管实效。

    二是推行安监员工作日志。该矿首先完善了安监员工作日志内容,要求安监员每班填写工作日志,交班时必须双方安监员签字确认。同时,每班将日志内容录入OA系统,发送给分管矿长、安全科科长,随时掌握现场安全动态。

    三是将绩效考核由月底统一考核改为日考核、日公开,月底对绩效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排出名次,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当月绩效考核工资。通过日考核和实时公布,使安监员绩效考核更加公开透明,使安监员可以实时了解与其他安监员差距;同时,通过加大绩效工资差距,达到了激发安监员工作积极性目的。

    通过严格落实三项措施,有效提升了现场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了安全监管实效。(赵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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