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制定排矸站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5-12-08
近日,我矿排矸站建设完毕,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为提高排矸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我矿按照内部市场化考核结算管理模式,制定了排矸站考核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考核事项。
一是工程量(产量)考核。建立入洗煤、精煤、中煤、矸石、煤泥五个量化指标,并进行日常跟踪考核。
二是煤质考核。建立灰分、块度、中煤发热量、矸石发热量、煤泥发热量考核指标及精煤发热量、水分跟踪指标,并量化各项指标考核标准。
三是材料消耗考核。确定洗选材料消耗定额,与入洗煤挂钩进行结算。
四是电力考核。核定电力考核指标,与入洗煤挂钩进行结算。
五是设备完好率。明确月度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低于标准的降低吨煤收购单价。
六是安全考核。依据矿《安全指令(2015)第1号》(鲁泰太发【2015】1号)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具体落实。
七是事故影响考核。由调度指挥中心、机电科依据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落实。(王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