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矿井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后,近日,水利部黄委会下发了对白杨河矿井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这标志着矿井顺利取得了取水许可,满足矿井施工水源程序条件。
决定书许可内容主要同意矿井以自身处理后的矿井涌水作为生产和生活用水;基本同意水资源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基本同意矿井废污水处理方案,所有废污水处理后二次回用不外排;要求加强废污水检测,安装计量工具,确保取水信息传至省级国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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