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49号)(以下简称《通知》)学习宣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济宁市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5月29日,调度指挥中心利用晨会时间组织科室人员共同学习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就近期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的浓厚氛围,把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二是严格井下劳动定员管理。控制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并及时修订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演练,每两年对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 1 次演练;每半年要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 1 次演练。
四是严格事故信息报告,规范报告流程和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突发事件和事故信息,落实紧急情况及时停产撤人制度,遇极端天气严禁人员入井。(李倩倩)
© 2013-202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版权所有 地址:邹城市太平镇 邮政编码:273517 电话:0537-5462009
传真:0537-5462088 投稿信箱:tpmkxck@126.com 鲁ICP备14002857号 鲁公网安备37088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