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安全科利用班前会及微信内部交流平台,详细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增强学习《硬措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硬措施》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切实把《硬措施》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切实把《硬措施》精神转化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矿井安全的自觉行动。
三是逐条对照《硬措施》责任分工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自查出的各类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健全保障措施。(袁洪纳)
© 2013-202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版权所有 地址:邹城市太平镇 邮政编码:273517 电话:0537-5462009
传真:0537-5462088 投稿信箱:tpmkxck@126.com 鲁ICP备14002857号 鲁公网安备37088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