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五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
2021年06月10日中午12点30分,运转工区请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后,副井罐笼开始停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工区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在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监督要求下,按照试验作业程序,对副井西罐笼防坠器进行了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通过检查和现场测量降落高度,防坠器不脱钩试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355-2005《矿用防坠器技术条件》检测项目标准要求,试验结果为合格,标志着我矿副井西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顺利通过验收(王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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