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平煤矿《关于做好 2021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泰太发〔2021〕66号),扎实做好2021年雨季“三防”工作,有效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度汛,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近期,运转工区在主通风机房、主井口、地面变电所等地点备齐炮泥、编织袋等防汛物资。
由于炮泥编织袋经历了一年的风吹日晒,部分编织袋已经损坏,为此运转工区组织机修一班人员对地面主要机台炮泥编织袋进行了更换,并码放整齐。
截止目前,损坏的炮泥编织袋已全部更换完成,为矿井下一步水灾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提供了物资保障。(王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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