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采煤一工区根据济宁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及<加强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量化评定细则>的通知》(济能字〔2019〕7 号)和太平煤矿《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方案》(鲁泰太发[2019]77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以“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安全宣贯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李树强主持,全体职工参加。
活动中,区长陈宗桥强调,一是根据主体责任工作目标及要求,逐条分项进行定措施、建制度、全面细化安全主体责任考核机制,加大隐患排查考核力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制度有落实。
二是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工作面现场各类应急地点告知牌版公示,完善职工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告知卡,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反馈信息档案,做到整改有措施,事后有总结。
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培训管理体系,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危险人员、不安定因素,做到方法有力、措施有度、安全有效,确保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是进一步加大员工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安全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定期学习,定期考核,学习见实效,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完善一切机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五是建立健全复采采煤工艺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开展细化管理、精准施工、达标创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持续倡导“手指口述”工作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提高职工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防护意识能力,提高责任心素养,切实保障安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李树强指出,严格按照主体责任工作目标要求,对照标准找差距,明确责任细分工,扎实开展好各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巡查活动,切实保障我矿安全和谐发展。(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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